茶碱类药物主要适用于中重度哮喘,或与心原性喘息无法鉴别时。
茶碱类药物使用注意事项:
(1)此类药物主要不良反应有忍心、呕吐、食欲不振、胃部不适、失眠、心率增快等,严重不良反应省心律失常、发热、谵妄、惊厥、昏迷,发生原因有剂量过大、静注过快等。
(2)低血压、休克、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忌用;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(3)下列药物可引起茶碱类药物血药浓度增高,易出现中毒:
大环内酯类(交沙霉素、螺旋霉索、罗红霉素除外);
奎诺酮类(特别是环丙沙星、依诺沙星);
复方新诺明、异烟阱等抗菌药及丙磺舒、β受体阻断剂、卡介茁、干扰素、西眯替丁、美西律及口服避孕药等。
(4)下列药物可引起茶碱类药物血药浓度下降,易出现剂虽不足,导致治疗失败:
β受体激动剂、卡马西平、苯巴比妥、苯妥英钠、利福平、麻黄碱、两性霉素B、钙通道阻滞刘(硝苯地平、维拉帖米)、潘生丁、泼尼松等,故合用时需增加茶碱类药物剂量。
(5)茶碱与β受体激动剂合用会出现低血钾,甚至心律失常,应予注意。
(6)缓释茶碱、控释茶碱类药物不宜用于急性哮喘或重症哮喘患者。
(7)必须口服、肌注或静脉注射,气道内给药无效。